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的录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录入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11月7日(第10周周二)前完成教学计划录入,核对无误后打印稿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教学计划录入注意事项
1.教学计划如有变动,请履行教学计划变更手续。
2.录入计划时,课程的学分一定要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如课程库内有两条或以上课程学分相同,请联系教务科。分学期上的课程,课程代码要分开(课程名后标有1、2、3或上、下)。分方向的专业,专业方向一栏选择时要与“专业方向模块”内名称一致。
3. 选修模块课程选择开的出的录入,各专业的选修课学分要达到毕业要求。
4.《大学英语》录入时,参照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5. 课程性质: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
课程类别: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师教育课程。
教务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