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24      阅读次数: 27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实施

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复试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

3.复试小组成员应由本专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另配复试秘书1-2名。

二、复试资格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二)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需符合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材料与化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结合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5.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到本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与本专业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排序。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5年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现场复试(一志愿考生)和网络远程复试(调剂考生)都采用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在视频连线下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1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能力成绩(8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

本科阶段学习情况满分10分。考生复试前提供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原件(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申请的专利)等相关表现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中需将相关材料进行适当展示。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水平测试满分10分。重点考核考生外语听说基本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80分。招生章程中复试专业科目内容并入综合能力环节进行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及相关业绩等。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了完成以上复试内容,还需加试《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1.复试前,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不超过10M):

(1)本人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4)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6)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8)复试费用缴纳记录证明截图(支付宝缴费时需备注:化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9)一寸照片

(10)政治思想情况表,该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11)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成绩单如果遗失可以去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

(12)其他相关表现证明材料(如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要求考生出具政治思想情况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复试流程

(一)现场复试流程

复试时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需要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考生根据要求进行考前线上模拟、演练,测试视频是否符合要求。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候考区。耐心等待,排队验证报考资格。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

3.考生进入复试区,随机抽题并答题。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4.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复试,退出复试界面。

七、录取程序

1.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入学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

2.建议待录取名单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提出建议待录取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工作。如出现考生入学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高到低进行排序;如入学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三门统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总分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三门统考科目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政治、英语、数学三门单科成绩分数高到低进行排序。

八、信息发布、咨询与监督

1.信息发布

招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及化学化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c.jsut.edu.cn/

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https://hgxy.jsut.edu.cn/

2.咨询电话

化学化工学院咨询电话:0519-86953266,贾老师;13585310942,舒老师;13813017932,周老师

3.监督电话

化学化工学院监督电话:0519-86953262,吉老师;0519-86953264,凌老师

九、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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